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任命:
范凌岐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仇慧星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克军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顾 滨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 渊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林 玲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