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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贯彻实施《教师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4-09-01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829日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常委会听取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情况的汇报。为做好这次会议的准备工作512,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东明带领我工委及部分工委委员分别到局前街小学、青龙实验小学、青龙中心幼儿园等地,对我区贯彻实施《教师法》情况进行实地视察、调研,522,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刚才又听取了区教育文体局局长任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大力

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大力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创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积极落实教师的经济和政治待遇,全力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推动《教师法》的有效实施,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特点:

1.强化主体意识,保障我区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年来,区政府自觉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把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教师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开展工作的责任制和政府表彰机制,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上下协调联动、社会各方参与、注重长效建设的工作保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法》落实工作,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相继出台《天宁区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02015年)》《天宁区教育现代化新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等一系列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强化宣传引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把学习宣传《教师法》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推介师德模范人物,树立和宣传优秀的先进典型,推动我区尊师重教良好风尚的形成。另一方面,依托教师节,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表彰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旨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展现人民教师风貌,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和关心、理解、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深入实施《教师法》奠定坚实基础,涌现出一批“感动天宁”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人物。

2.强化责任意识,保障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思路。一是健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县(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1年、2012年、2013年财政对教育经费拨款分别为30776万元、38494万元、41462万元,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学杂费政策,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分城乡、本地外来学生全部享受免收学杂费的普惠政策。二是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校舍安全工程、校园绿色生态建设,通过组织实施“三新一亮”“六有”“校校通”等系列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0所小学、13所幼儿园,改扩建 7所小学,更新教育教学设备,同时从2006年开始为教师配备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目前,全区所有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全部达到规范化办学标准。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教育主管部门坚持把师德建设作为核心要求去把握,出台《天宁区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实施意见》《关于系统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构建“学生、家长、社会”参与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教师行为,确保师德建设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教师坚守职业道德,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3.强化人本意识,保障我区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作为发展教育的核心。一是严把教师入口。近年来,区政府严格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教师招聘制,实行资格准入,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将一批素质好、品德优、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天宁教师队伍中来。同时,在全区学校中推行规范校长选拔、任用和培训,进一步完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强化队伍素质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为教师搭建成长平台,注重内培“造血”,创新培训模式,采用多元的培训方式。一方面实施开展名校长办学研讨会、校长讲堂、校(园)长俱乐部,推进干部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加强教师研修和培训,开展基本功比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室引领、组建区学科中心组等点面结合的措施,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化发展,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维护教师权益。积极落实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将教师工资全面纳入财政按月统一发放,教师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并率先在全国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同时推荐优秀教师成为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保障教师参与管理地方事务、代表教师权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政治权力,提高教师地位。

二、    几点建议:

我区在贯彻实施《教师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通过调研,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教师结构性缺编严重,岗位设置矛盾突出等,为此,我委建议:

 1.注重凝聚合力,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软硬环境机制。教育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志,教师则是教育的基础和根本。教师工作直接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提高,是实现“教育强区”的关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该从这个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教育和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学好《教师法》,使有关部门人员、广大教职员工明确各自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要切实保障学校安全,区综治、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督查,不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努力消除校舍、校车、食品卫生、校园安保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2.注重投入质量,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要立足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按照《教师法》的要求,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健全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好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不断加大教育硬件和软件投入,特别是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满足教育优先、率先发展需求,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大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投入力度,有条件地从保障基础硬件设施建设转向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投入,不断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积极帮助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学前教育办出特色。

3.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人才管理机制。教育发展,教师为本。要进一步严把教师“入口”关, 畅通“出口”渠道,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教师进退制度,激活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加强教师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骨干培训,按需补充科目教师,使教师结构趋于合理化,缓解岗位设置矛盾。同时,要特别注重校(园)长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积极推行校(园)长公开竞聘制度,引入一批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提高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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