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天宁区人大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天宁区人大 >> 决定决议 >> 内容
关于召开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10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1210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17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二、审查和批准常州市天宁区201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三、审查和批准常州市天宁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通过相应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相应的决议。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41210

  主办单位: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