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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金继英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01-16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116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金继英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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