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吉小妹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