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龙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陵霞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淳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国平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都国祥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蒋国平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景毅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