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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特邀人员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3-08 浏览次数:  字号:〖
 

201237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安排列席人员47名,其中:不是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区政府领导3名;不是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2名;不是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5名;不是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区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7名;不是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市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10名。出席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也列席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特邀人员59名,其中:原区四套班子和法检两院的老领导50名;不是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上届人大常委会委员9名(不含已为列席人员1名)。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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