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亚庆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梅福荣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国尧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汪汉明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