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天人〔201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2011年10月28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常州市天宁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晓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陆东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凤根(区委统战部部长)
周爱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宗炳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督导员)
委 员:邱荣雪(区纪委副书记)
朱文平(区法院副院长)
吴坚洪(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大勇(公安天宁分局政委)
陈中群(区财政局局长)
潘 馨(区民政局副局长)
万建红(区司法局副局长)
顾雪春(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 磊(团区委副书记)
沈 瑾(区妇联副主席)
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陈晓明同志兼任主任,吴新峰、许寿春、李军、黄建顺、周爱娟、赵剑同志任副主任。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