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 丹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俊涛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 栋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金静澄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