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裴阳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周增伟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雪琴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越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万慧琴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