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余玉忠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张传兴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张凤妹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顾滨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萍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邵玲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光前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敏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梅磊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伟民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东来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庆艳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渊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廑瑜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顾滨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萍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邵玲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徐静波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伟庆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海萍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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